为加强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维护少先队和少先队员形象,11月27日,团五河县委、五河县少工委联合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排查整治销售红领巾专项行动。

检查组深入五河小学、五河县第一小学、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周边商铺、文体用品店、书店等八家商店,重点检查红领巾规范性和商业化使用情况。执法人员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铺销售的红领巾存在尺寸不符、有异味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对不符合标准的红领巾要求商家立即下架,责令整改,同时向商家宣传普及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国家标准、使用规范等内容,引导商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红领巾。

关于红领巾规格的要求(GB/T28846-2022):红领巾的形状为等腰三角形,分为小号和大号两种规格。其中,小号的尺寸为底边长100cm、腰边长60cm;大号的尺寸为底边长120cm、腰边长72cm。红领巾的规格以厘米(cm)为单位标注其各边尺寸(例如100cm×60cm×60cm、120cm×72cm×72cm),也可标注“小号”或“大号”。

下一步,团五河县委、五河县少工委将持续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督促市场上的经营户,严格把关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货渠道,指导各学校少工委开展自查,杜绝伪劣、不规范产品,营造关心和支持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团五河县委 孙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