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青联决定,追授陈贵春同志安徽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陈贵春,男,汉族,安徽五河人,1977年2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霍山县佛子岭镇副镇长。2015年8月10日凌晨3时许,在抗击台风“苏迪罗”、巡查当地灾情的途中突遇山体滑坡,不幸殉职,年仅38岁。他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陈贵春同志在抗击台风过程中,用生命诠释了忠诚、责任和担当,充分彰显了新时期安徽青年干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时代品格和不畏艰险、不避困难、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是全省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为大力弘扬陈贵春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激发全省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青联决定,追授陈贵春同志安徽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青联号召全省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向陈贵春同志学习,学习他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心系人民,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思想;学习他顽强拼搏、不怕牺牲的担当精神;学习他舍己为民、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全省各级共青团、青联组织要进一步团结引导全省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把学习陈贵春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共青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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